科信文[2017]2号
北京科技大学校园网站(以下简称“校园网站”)是学校通过互联网进行信息传递、文化传承、服务师生和社会的重要途径,也是学校在互联网上的名片。为规范校园各级网站的建设与运维管理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及其它相关信息网络安全的精神要求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一条 校园网站是指隶属于北京科技大学,且一级域名为ustb.edu.cn及ustb.cn的所有网站。其中www.ustb.edu.cn为学校唯一官方主页,学校官方的二级网站命名规则http://xxx.ustb.edu.cn,三级网站命名规则http://xx.xxx.ustb.edu.cn。
第二条 校园网站依据“统一规范建设、统一安全运维”的原则进行建设和运维,按照“分级管理、逐级负责”的体系进行管理。
第三条 校园网站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进行等级保护备案。中、英文主页由信息办负责等保备案,各二级网站由信息办协助主办单位备案。
第四条 校园网站所发布的内容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网络安全、保密的相关法律法规,严格执行“涉密不上网,上网不涉密”等相关保密工作规定,禁止发布非法有害信息,不得植入商业广告和涉及知识产权的内容,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、署名权、肖像权等合法权益。
第五条 校园网站的内容管理由党委、校长办公室(以下简称党、校办)、党委宣传部(以下简称宣传部)和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(以下简称信息办)负责;建设指导、运维技术支持和安全管理由信息办负责。
第六条 校园网主页及网站的建设、安全管控、运维和技术支持由信息办负责;网站内容由党、校办负责监管;新闻资讯类内容发布和监管由党委宣传部负责。校园网主页编辑工作室负责图片、影像及配套文字内容的采编和制作。
第七条 二级网站应依照学校统一的网站群标准和规范进行建设与维护。网站服务器统一托管在信息办,网站建设采用模版化设计和制作,网站内容按照“谁主管谁负责,谁使用谁负责、谁发布谁负责”的原则进行管理。
第八条 二级网站隶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该网站第一责任人,对网站的安全、所发布内容负主责。二级网站在引用学校发布的内容时,须与学校保持一致。为保证内容的及时和有效性,二级网站内容核准及更新将作为二级网站的重要评价和考核指标。
第九条 二级网站域名的使用由网站所属单位提出申请,信息办进行审核和开通。域名有效期满后自动停用,停用一年以上的予以注销。
第十条 二级及二级以下的网站需接受常态化安全检测和年审。对于安全存在隐患、年审未通过的网站将予关停,关停一年以上的网站将予以注销。对存在安全问题的校园网站,学校有权随时关闭该网站。
第十一条 各单位应按照学校统一要求和规范进行二级网站的建设与维护。明确网站分管责任人及管理员,建立健全应急保障机制,及时处理安全隐患。切实做好网站的安全和管理工作。
第十二条 校园网中英文主页相关板块、栏目的职责分工如附表。
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2017年 7 月 10 日
附件1:校园网主页各栏目维护分工表
栏目 |
维护部门 |
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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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各板块 |
顶栏 |
信息办,相关部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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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传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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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闻导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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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办、校办,相关部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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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处,研工部,宣传部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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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办、校办,宣传部,信息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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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办、校办,相关部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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底栏 |
信息办及相关部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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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办、校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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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办、校园网主页编辑工作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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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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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务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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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究生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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留学生中心、国际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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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庄校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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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务处、研究生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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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研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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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划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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期刊中心,马克思主义学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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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业集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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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际处、留学生中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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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际学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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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就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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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究生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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留学生中心、国际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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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就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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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庄校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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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学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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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传部,党办、校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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团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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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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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工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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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工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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团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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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退休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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体育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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团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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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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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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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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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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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闻网 |
宣传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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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它 |
各相关部门 |